次常务会议,财政部、应急办理部关于印发《中心自然灾祸救灾资金办理暂行办法》的告诉(财建〔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办理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自然灾祸救灾资金办理施行细则》的告诉
(1)紧迫搬运安顿救助:用于紧迫抢救和搬运安顿受灾人员,处理受灾人员应急期无力战胜的吃、穿、住、医等暂时日子困难。
(2)过渡期日子救助:用于协助“因灾房子坍毁或严峻破损破坏无房可住、无日子来源、无自救才能”的受灾人员,处理灾后过渡期间的底子日子困难。
(3)旱灾暂时日子救助:用于协助因旱灾形成日子困难的人员处理口粮和饮水等底子日子困难。
(4)冬令春荒暂时日子困难救助:冬令、春荒期间暂时日子困难救助,用于协助受灾人员处理口粮、衣被、取暖等底子日子困难。
(5)坍毁、损坏农房康复重建救助:用于协助受灾的乡村居民重建因灾坍毁或严峻破损破坏的底子农房,修理因灾形成一般损坏的农房。
展开自然灾祸日子救助时,按“户报、村评、乡审、区定”的底子准则,遵从“民主评议、挂号造册、张榜公布、揭露发放”的作业规程,清晰救助程序,科学精准施行救助。
(1)展开灾祸应急救助时,呈现灾情的村(居)委会应当及时确认辖区需救助人员,报所属城镇(大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审阅,报区应急办理局批阅,最后由属地有关部门依照责任妥善安排应急救助。村(居)委会应当及时将应急救助目标、应急救助款物使用状况等重要救助信息在辖区规模内进行公示,并逐级上报上一级应急办理部门。
(2)遇突发自然灾祸,需紧迫展开人员救助的,各级应急办理部门可先行树立救助台账,展开救助,全力保证受灾人员底子日子,待灾情安稳后再实行和完善救助手续。
(3)展开过渡期日子救助、倒损民房康复重建救助、罹难人员亲属劝慰等非紧迫状态下的自然灾祸日子救助时,各城镇(大街)应当会同区应急办理部门依照灾祸救助项目,安排受灾目标向地点村(居)委会提出救助请求或许由村(居)民小组提名受灾需救助目标。村(居)委会要及时安排举行村(居)民代表或户代表会议对救助请求进行民主评议。契合救助条件的,在辖区规模进行公示。经评议无异议后,由村(居)委会报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大街办事处)审阅,报区应急办理部门批阅,终究确认救助目标安排救助。村(居)委会应当及时将各项救助款物使用状况等重要救助信息在辖区规模内进行公示,并逐级上报上一级应急办理部门。
紧迫搬运安顿救助,按紧迫搬运人口数和相应的规范,其间:飓风灾祸人均90元,其他灾祸人均230元。
过渡期日子救助,依照受灾地区过渡期日子救助人口数和日子救助规范。其间:省发动IV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向“因灾房子坍毁或严峻破损破坏无房可住、无日子来源、无自救才能”的受灾大众,依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救助期限3个月。省发动II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时,依照受灾地区搬运安顿人口数向“因灾房子坍毁或严峻破损破坏无房可住、无日子来源、无自救才能”的受灾大众,依照每人每天补助10元和1斤粮、救助期限3个月。
冬令春荒困难救助,对冬令、春荒期间存在口粮、衣被、取暖等困难的受灾大众,依照人均90元的规范及省级承当份额测算分配。
农房倒损康复重建救助,依照倒房重建人员困难状况、重建户数、重建补葺性质对应的规范,即当年乡村风险房子改造补助规范。当时规范为:五保户、乡村低保户、贫穷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子户均2.5万元,补葺加固户均0.6万元;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子户均1万元,补葺加固户均0.4万元。
罹难、失踪人员亲属劝慰金,依照灾祸产生等级、罹难人数。当时补助规范为每位罹难人员1万元。